关于开展2025年度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芜人社秘〔2025〕15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5〕132 号)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现在通用航空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企业单位人员须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事业单位人员须由属地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准。驻芜单位、非我市人员需要委托评审的,依照皖人社发〔2018〕5号和芜人社秘〔2025〕132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一律不予受理。公务员(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评审标准条件按《关于印发安徽省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芜人社秘〔2020〕256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通用航空工程专业特点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部分纸质材料(篇幅较长、涉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线下报送的形式。
(一)网上材料申报
1.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19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登录方法: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wuhu.gov.cn/),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跳转进入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审核完毕后,个人选择评审委员会,按要求选择申报专业和评审标准并上传资料。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保密承诺书、资历、论文、业绩、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 2 份申报材料,1 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 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发现未按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的申报材料扫描件。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成果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或课题,须提供立项批准文件、参与过程和项目验收结题等材料。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及排名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取得的专利应提供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应用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
(2)提供的业务工作总结需个人签名、单位加盖印章,1000字左右。
(3)提供专业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作为学术成果申报的,应由2名现在职取得社会化评审副高以上的同行业专家或取得社会化评审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出具鉴定意见,同时上传专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论文、论著为学术成果申报的,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电子期刊、副刊、增刊等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为落实查重要求,在上传上述材料时,除了提供PDF版本外,还需提供查重报告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如涉及敏感内容不方便外网查重,应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的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的可提供档案原始佐证材料。
(5)继续教育上传本人申报职称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符合《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企业申报人员上传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外省取得的职称需经我市具有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确认,外市取得的职称需同时提供批复文件和职称评审表。
5.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资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盖章上传《单位公示证明》。
6.驻芜单位人员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的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7.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报送材料原则上均为原件扫描上传,个别原因需上传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说明原因,自由职业者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线下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单位统一向评委会报送,报送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报送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南阳路国营芜湖机械厂,联系人:白金鑫,联系电话:0553-5720059,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1份,由各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网上审核通过后,可经申报系统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报送至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通过后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3.不便上传的涉密材料(提交2份纸质材料,1 份为原始材料、1 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涉密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任现职之后,以近5年业绩为主。
2.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发文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延续。
3.转评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专业标准条件提供申报材料。申请转评人员应出具岗位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情况等材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提供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
4.多头申报。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对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5.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在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时进行线下缴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有关政策执行,由国营芜湖机械厂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3-5720059。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申报材料清单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