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馆】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芜湖市智慧学校常态化应用开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教馆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芜电教函〔2026〕2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保障新学期全市中小学智慧学校常态化应用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保障智慧课堂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现就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省智慧学校监管平台学校信息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需安排专人审核省智慧学校监管平台上的数据,保证受监管学校的校名、类型(城镇校、乡村校、教学点)及数量准确无误,达到省智慧学校应用监管要求。如发生学校增减变动情况,须及时向省电化教育馆、市电化教育馆报备。
二、抓实智慧课堂教学设备及网络运维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督促辖区内各学校(含教学点)全面开展智慧课堂教学设备、校园网络运行状况排查检修;各直属中小学、安师大附中、安师大附小须落实专人,开展本校智慧课堂设备与教学网络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整改,保障开学首日设备、网络安全稳定投入教学使用。
三、科学制定智慧课堂教学实施计划
各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统筹推进智慧课堂常态化教学实施。每学期开设智慧课堂学科不少于3门,周授课总量不少于 6 节;开学第一周须完成不少于3门学科、6节课的智慧课堂教学任务;自第二周起,持续保持每周不少于6节智慧课堂课时,确保全市智慧学校学科和课时应用达到省厅要求。
我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星级实验入选学校,须严格对照申报类别认定标准,落实课程开设、课时教学等常态化应用任务。
四、提高直属学校智慧教学平板使用活跃度
各直属学校要统筹谋划师生智慧平板常态化应用工作,科学引导师生运用平板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切实提升平板设备激活率与课堂实际使用活跃度。
市电化教育馆自开学第一周起,对各单位智慧学校常态化应用相关数据开展线上监测监管。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及学校,依据《关于加强芜湖市智慧学校常态化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芜电教函〔2021〕8 号)相关规定予以督办。
联系人:曹阳,电话:3870159。
芜湖市电化教育馆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