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再扩大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工伤科、工伤中心 浏览次数:
为支持中医药传承和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中医药服务,市人社局积极促进将我市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自2022年度起,市人社局会同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启动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申报工作,通过专家论证、价格磋商等环节,积极向省报送推荐目录。最终经省专家评审,公开征求意见并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市中医院申报的19种院内制剂和市五院申报的37种中药饮片被纳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2年)》,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职工的用药范围的扩大,显著提高了参保群众用药保障水平。
2023年6月28日下午,市人社局会同市医保局等部门再次联合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本年度申请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开展评估,拟将16个临床需要、价格合理的院内制剂纳入推荐目录。
下一步,市人社局还将继续密切关注医疗机构中医药临床用药情况和参保患者中医药用药需求,坚持规范与促进并重,提升参保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