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01/26 1.6w 阅读 69 点赞

关于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专技科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综合管理部、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32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据实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对应初审部门。涉密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

(二)属地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并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2月4日前连同申报材料、推荐报告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部门审核。市人社局按照标准条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自贸试验芜湖片区管委会推荐的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对评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自贸试验芜湖片区管委会要做好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的政策宣传,围绕本地区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发展深入发动,重点引导遴选科技型、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要求真实全面提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在备案核查阶段被查实的,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设站;在设立工作站之后被查实的,将注销其设站资格。

联系电话:3991138

邮   箱:839449924@qq.com。

附件: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1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